综合布线系统验收标准和基本要求

  通信介质的正确连接及良好的传输性能,是系统正常运转的基础,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对系统进行必要的测试,以确认传输介质的性能指标已达到了系统正常运转的要求。网络综合布线系统测试验收中,有些网络布线系统施工单位使用的是像网络通断测试器那样的简单测试工具,测试时网络连通灯一亮,就认为网络没有问题,线缆安装合格,这是不可取的。这种测试只能说明网线接对了且没有断路。我们知道,计算机网络工作时要使用高速度承载很大的信息流量,对通信线缆的要求非常高,衰减、损耗、速率和抗干扰都有相应的规定。通常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遵循的标准如下。 
一、 网络布线系统验收标准

过去国内大多数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国外厂商生产的产品,且其工程设计和安装施工绝大部分由国外厂商或代理商组织实施。当时因缺乏统一的工程建设标准,所以不论是在产品的技术和外形结构,还是在具体设计和施工以及与房屋建筑的互相配合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为此,我国主管建设部门和有关单位在近几年来组织编制和批准发布了一批有关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应遵循的依据和法规。这方面的主要标准和规范如下所示。

1、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根据建设部公告,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2、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根据建设部公告,自2007年10月且日起施行。
3、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汀50314-2006)由原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批准发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4、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由原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5、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2006)由原信息产业部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6、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由原建设部发布,向2002年6月且日起施行。
7、通信行业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图集》(YDD5082-99)由信息产业部批准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8、通信行业标准《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设计标准》的T)/T2008-930由建设部和原邮电部联合批准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9、通信行业标准《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验收规范》(YDD5048-97)由原邮电部批准发布,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
10、通信行业标准《城市居住区建筑电话通信设计安装图集》向T 5010-95)由原邮电部准发布,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11、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电缆配线管道图集》(TD5062-98)由信息产业部批准发布,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12、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城市住宅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II9:2000)为推荐性的,由协会下属通信工程委员会主编,经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批准,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当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要求采用国际标准时,应按要求采用适用的国际标准,但不应低于本规范规定。此外,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中,还可能涉及本地电话网。因此,还应遵循我国通信行业标准《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D5006-95)、《本地电话网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YDD5007-95)和《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D5051-97)等规定。

以下国际标准可供参考:

《用户建筑综合布线》TSO/IEC11801
《商业建筑电信布线标准》EIA/TIA568
《商业建筑电信布线安装标准》EIA/TIA569
《商业建筑通信基础结构管理规范》EIA/TIA606
《商业建筑通信接地要求》EIA/TIA607
《信息系统通用布线标准》EN50173
《信息系统布线安装标准》EN50174

二、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是对整个工程的全面验证和施工质量评定。因此,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和工作要求实施,不应有丝毫草率从事或形式主义的做法,力求工程总体质量符合预定的目标要求。

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重视质量,按照《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加强自检、互检和随工检查等技术措施。建设单位的常驻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必须按照上述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在整个安装施工全过程中,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加强工地的技术监督及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力求消灭一切因施工质量而造成的隐患。所有随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项目内容和检验方法等均应按照《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办理。

由于智能化小区的综合布线系统既有屋内的建筑物主干布线系统和水平布线子系统,又有屋外的建筑群主干布线子系统,因此对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工程验收,除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市内通信全塑电缆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有关的规定。

各生产厂商提供的施工操作手册或测试标准均不得与国家标准或通信行业标准相抵触,在竣工验收时,应按我国现行标准贯彻执行。

三、验收方式

综合布线工程采取三级验收方式。

1、自检自验:由施工单位自检、自验,发现问题及时完善。
2、现场验收: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联合验收,作为工程结算的根据。
3、鉴定验收:上述两项验收后,乙方提出正式报告作为正式竣工报告,共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专业验收机构进行鉴定。

对网络工程验收是施工方向用户方移交的正式手续,也是用户对工程的认可。

四、验收组织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工程计划验收十日前通知验收机构,同时送交一套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将竣工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交给建设单位。竣工资料包括工程说明、安装工程量、设备器材明细表、工测试记录、竣工图纸、隐蔽工程记录等。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编制竣工验收工作计划书、技术档案的整理汇总、拟定验收范围、依据和要求、编制竣工验收程序。有时在联合正式验收之前还进行一次初步调试验收。初步调试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审核、工程实物验收、系统测试和调试情况的审定。要事先制定出一个详尽的调试验收方案,包括问题与要求、组织分工、主要方法及主要的检测手段等,然后对各施工基本班组及参与现场管理的全体技术人员做出技术交底。

正式的竣工验收由业主、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合参加,其验收结论具有合法性。正式验收的内容包括总体检验、质量评定、专项检验、各子系统提供的竣工图、文档和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等。

正式的联合验收之前应成立综合布线工程验收的组织机构,如专业验收小组,全面负责综合布线工程的验收工作。专业验收小组由施工单位、用户和其他外聘单位联合组成,人数为5一9人,一般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有上岗证书者参与综合布线验收工作。

验收工作主要分两个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物理验收,第二部分是文档验收。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维护工作,应按专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验收机构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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