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视对讲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依据及行业标准

  可视对讲系统是一种访客识别系统,通过安保中心管理人员、访客、业主的音视频对话,实现安全防范的管理目的。系统由管理中心电脑、管理机、小区门口机、单元门口机、室内分机以及连接这些设备的分线器(或称解码器、分配器、层间平台)、传输线缆、电源等组成。

  可视对讲系统设计原则

  1)采用先进、成熟、实用的技术

  在技术上要追求先进,在使用上要求简便实用,而且,在技术上要讲究成熟,不容许带有实验性质的应用。

  2)开放性、可扩性、兼容性和灵活性

  目前对讲系统正演绎成综合性的信息服务系统。因此要求具有开放性,能紧密地与其他系统连接,融合成一个整体,更好地为用户服务。要求系统能适合多种规模,要有较强的可扩性;能随时适应对系统的扩容要求。能适应产品的升级换代,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3)标准化、规范化

  为便于管理,使工作规范化,系统的设计和产品的选择必须走标准化,规范化的道路。

  4)系统必须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容错性

  系统本身的安全性非常重要,应具有很强的防破坏能力。由于面临用户的数量众多,系统设备的可靠性是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同时,用户的层次和素质参差不齐,将导致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的误操作现象。因此,要求系统具有较强的容错性和自检功能。

  5)合理的性能价格比

  在系统设计规划时,应为用户着想,在上述前提下,应尽量提高性能价格比。

  可视对讲系统的设计依据

  设计涉及的计量单位采用国际单位SI制设计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除专门规定外,均依照下列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94;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90;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10408.1-98;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DBJ08-47-9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商用建筑线缆标准》EIA/TIA-569。

  可视对讲系统的行业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楼宇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条件》(GA/T72-2005)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DB31/294-2010)

  《黑白可视对讲系统行业标准》(GA/T269-2001)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GA/T678-2007)

  《黑白可视对讲系统行业标准》,提出了音频指标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规定了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是设计、制造、检验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的基本依据。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对智能化住宅小区的楼宇对讲系统规定了基本配置要求。

  上海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对每台管理主机管控的住户数应≤500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