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10月开始启用车载动态执法取证系统

重庆高速10月开始启用车载动态执法取证系统 2016年09月30日10:16 来源:OFweek|

  9月26日,市行政执法总队发布消息称,10月1日起,重庆市高速公路正式启用车载动态执法取证系统,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压车道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将重罚。

 加大占用应急车道和酒驾查处力度

 车载动态执法取证系统由终端车载、雷达测速系统、平台、地图显示系统等模块组成,能够对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变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压分道线、违法倒车等行为进行取证。同时,该系统还能通过3G/4G无线网络远程进入其后台系统,观看对应系统摄像头的画面。

 执法人员使用该系统进行取证时,只需要将该系统摄像头对准违法车辆,切换到相应的违法行为取证抓拍模式,按下取证按钮,即可在系统中自动生成三张标有违法车辆车牌号、违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的图片以及视频,确保证据充分、完整。

 10月1日起,车载动态执法取证系统将在我市高速公路G65包茂高速南环互通—大观收费站、G5001绕城高速惠民—支坪、G50沪渝高速—永丰、G42沪蓉高速牡丹源—周嘉、G65包茂高速大观收费站—白马收费站、G50s沪渝南线高速南岸收费站—龙桥互通等车流量较大的路段投用。

 低速行驶也要被罚款

 在高速上过慢行驶也要被罚款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称,国庆期间,我市高速执法部门将对在高速公路上能保持正常车距的情况下,车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车辆进行查处,违者将根据相关处罚款200元。

 高速路上易出现低速行驶的情况主要有:驾驶员疲劳驾驶、新手上高速,以及重载货车经过上坡路段时等。

 不过,行车高速公路上,若如遇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节假日车辆拥堵滞留、道路施工等特殊情况时,低速行驶不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节日期间,我市高速公路还将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

 高速路禁止双排货车行驶

 自今年9月21日起,我国高速公路全路网全面禁止“双排车”货车通行。

 所谓“双排车”是指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或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且不符合国家的车辆运输车。

 目前到2018年8月1日,执法人员对违法上高速的双排货车暂不执行处罚,但一旦发现违法上路,将一律劝返。

责任编辑:钟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