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就标本兼治防范重特大建筑施工事故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着力解决当前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构建“双重”机制。加快县级和开发区等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内容和裁量标准,建立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栏,建立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排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台账,完善省级督查、市级核查、县级排查和企业自查工作机制,严格重大隐患“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加大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检查力度。
创新监管手段。建立完善建安“一卡通”及移动执法APP管理平台,有效记录建筑单位工人进出工地持证上岗作业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农民工现场作业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现场违规操作和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问题。全面深化建筑施工单位现场标准化工作,推行企业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由“被动抓安全向主动抓安全转变”。对企业施工现场标准化实施考评量化管理,充分利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对企业进行标准化年度考评工作,实现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
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准入机制,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监理单位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两年治理工作,全面履行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承诺制,建筑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人证相符。
提升保障能力。每年组织全省各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操作技能。监督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提升抢险救援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经事故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建筑单位有关负责人、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处理不当造成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