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民用无人机国产占七成 飞行监管成重大难题 2016年09月29日10:09 来源:法制网|
当前,无人机已成通用航空领域最大热点,年度观察也将目光落在了无人机安全监管上。年度观察从航空器制造取得的重大成果、通用航空机队和持续增长、热点问题等方面作了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
全球民用无人机国产占七成飞行监管成重大难题
9月23日,2015年《中国通用航空争议解决年度观察》(以下简称年度观察)在京发布。年度观察从航空器制造取得的重大成果、通用航空机队和企业持续增长、热点问题等方面作了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由于无人机产业发展迅速,引发人们对无人机运行安全和监管的热议。2015年,无人机成为通用航空领域最大热点。年度观察目光落在了无人机安全监管上。
全球民用无人机国产占七成
2015年11月2日,我国自主研制的C919大型客机在上海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总装下线,标志我国大飞机制造进入了新阶段;11月29日,国产首款支线客机ARJ21飞机交付给成都航空有限公司。
我国航空器制造业的两件大事,无疑对通用航空业的发展起到推动的作用。
年度观察指出,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主要的民用无人机研发和生产国。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400多家单位从事无人机研发、生产和销售。我国的民用无人机,尤其是消费级无人机已走在世界前列。全球民用无人机国产占七成。
年度观察指出,2015年,通用航空飞机和企业数量均保持增长态势。通用航空机队方面,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通用航空机队在册总数为1654架,2014年为1952架,相比2013年新增298架,同比增长18%。2015年是2127架,相比2014年,新增175架,同比增长8.9%。
在通用航空企业方面,2013年,我国内地实际拥有通航企业208家。2014年达到257家,相比2013年,2014年新增49家,同比增长24%。2015年实际拥有通航企业298家,相比2014年,新增41家,同比增长16%。
通用航空摆上重要位置
年度观察指出,2015年,整个行业或社会期盼的有关通用航空并没有出台,但这并不等于说这方面泛善可陈。2015年通用航空首次出现在中共中央的文件中,通用航空基础设施网络的建设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加快完善水利、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通用航空、管道、邮政等基础设施网络。《十三五规划建议》,将通用航空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将通用航空从民航中独立出来,与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并列,足见通用航空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提出通用飞机的产业化,目的在于从通用飞机研发、制造、维修形成完整的产业,实现从量的集合到质的激变,使通用航空真正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还出台了《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短途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民用无人机系统通用技术》。其中《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是我国发布的第一部有关无人机运行方面的规定。而民用无人机系统通用技术标准的建立和启用,则宣告了国内民用无人机产业长期没有行业标准历史的终结。
无人机买卖合同纠纷占比较大
由于无人机发展迅速,国内外众多投资者看好无人机产业,并投资其中。然而,无人机的争议数量猛增,成为法院和仲裁机构一种新的案件类型。
年度观察指出,与往年相比较,重大案例方面,有关无人机买卖合同纠纷占了较大比重,其中尤其以质量约定不明确或无约定而导致的纠纷最为突出,反映了该行业快速发展而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缺乏的现状。
在通用航空器的买卖方面,因航空器没有取得适航证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卖双方因此诉诸公堂。在通用航空经营服务方面,因一方当事人不具备法定的经营资格而导致的纠纷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这些纠纷极具行业特色,航空器买卖合同在符合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满足通用航空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也有可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交易不能顺利进行。年度观察认为,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更应关注通用航空方面的法律规定,以便促进交易,减少纠纷。
无人机不能“自由”任飞行
无人机因可以低空飞行、视野广、操作简单,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在测绘遥感、休闲观光、搜索救援、农业生产、管理、管理检查等诸多方面都有无人机的身影。年度观察指出,2015年国内外企业开始尝试将无人机用于快递服务。例如,淘宝与圆通合作,首次尝试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用无人机送货。
无人机商业化运用带来安全问题。年度观察指出,首先是对航空安全的威胁。由于无人机飞行管理的法律体系不健全,以及对相关法规的不了解,无人机飞行处于一种非常自由的状态,何时飞、在何地飞,由谁操控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这种“无法无天”的飞行很可能影响正常的民航飞行安全。例如,北京某公司在不具备航空摄影测绘资质且未申请空域的情况下,操控无人机升空进行地貌拍摄,导致多架民航飞机避让、延误。
由于无人机飞行自由,导致对地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2012年9月25日,国内一家公司所有的无人驾驶遥控飞机在公路上紧急迫降着陆时与陈某驾驶的轿车相碰撞,造成无人机的尾部断裂、机翼受损,陈某车辆受损。
无人机被称为“会飞的相机”。随着技术的发展进步,无人机航拍变得炙手可热,其市场需求也在不断激增。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无人机航拍领域中。年度观察指出,关于无人机航拍侵犯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无人机还可能飞临一些军事基地、政府部门等敏感区域,可能威胁安全或泄露国家机密。
正因为无人机运行带来诸多安全问题和隐私问题,一些国家加强了对无人机的运行监管。
年度观察认为,未来几年无人机将会有更大的发展,必将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更多的精彩。但也提出在通用航空器买卖、租赁等传统领域,通用航空器因不符合民航法规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成为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另外,通用航空器特别是公务机的买卖、租赁、托管等,日益成为公务机领域的焦点问题。有关法律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在通用航空器的商业经营模式上,国外的商业做法如何与国内法律法规相契合,也有待进一步研究。
责任编辑:黎晋